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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男女双方可以互为对方的家庭成员,并非一方必须成为对方家里的家庭成员。双方结婚后也可以脱离各自原有的家庭,另行组成新的家庭。 2男女双方婚后的落户方式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强迫手段,其他人也不得干涉;同时,当事人双方的有关约定也可以通过协商加以变更。 3因一方成为对方家庭成员而引起的户籍变更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专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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