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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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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的重要材料,入本人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规范、如实填写。不得他人代填,禁止使用涂改液。本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可参考网上毕业申报时生成的“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封面页填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填写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2.“准考证号”为参加考试时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

  

3.“毕业证书号”:专科填写“6637”+本人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本人准考证号码。

  

3.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姓名一致。

  

5.“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的号码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号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如实填写。

  

6.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

  

7.填表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必须填写“1986年12月16日”。

  

个人信息页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填写:“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填写“省、市(县)”,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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