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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应届毕业生换工作档案调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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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关于户口问题的问答!希望帮到你,谢谢.毕竟现在国家的户口问题很严格!建议按照规章办理!

  

毕业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针对毕业生对户口有关政策的不了解,为了更好地使毕业生了解户口迁移有关事项,我们做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

  

1、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2、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

  

3、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我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

  

4、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我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5、问:我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左边明信右边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7、问:我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

  

8、问:我是2003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

  

10、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60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60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我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1)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2)有兰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

  

14、问:我是2004届毕业生,爱人是兰州市的户口可以迁往我爱人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我《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左边明信右边”,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左边明信右边”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左边明信右边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左边明信右边”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16、问:我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我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我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X,和我以前的编号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X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位后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1、2、3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位数编号主要使用于计算机管理。

  

毕业生户籍迁出问题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一、毕业前落实好就业单位的:

  

1、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将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在5月30日前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就业建议计划的依据(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邮寄给用人单位一份。

  

5、学校依据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制定当年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好《就业报到证》。

  

6、毕业生在离校前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6月15号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办理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费用自理)。

  

7、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毕业生毕业后择业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

  

1、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将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邮寄给用人单位一份。

  

5、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联系电话:0731-,,)办理就业报到证。

  

6、持就业报到证、本人毕业证到学校保卫科领取户口卡(均为原件)到泰山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8、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办理档案户口托管的:

  

1、以班级为单位领取《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毕业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并用钢笔按要求填写,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2、付户籍托管费120元/年.人(档案托管两年择业期内免费,两年后60元/年.人)。

  

3、在6月20日前将就业报到证、个人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两张(1寸的近期黑白免冠大头照即身份证照片,并在照片后面写好姓名)一并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办理了回生源就业手续的:

  

1、5月25日前在《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上选择档案户口选择"要求回生源地择业"。

  

2、6月15号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好档案户转迁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费用自理)。

  

3、在就业报到证上的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地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报到、上户口。

  

4、在生源地范围内寻找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在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湖南省)、省教育厅或人事厅/局(外省)办理好一切就业手续。

  

6、如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好就业单位,按"改派"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下)。

  

五、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

  

1、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原已派遣到某一用人单位,还需到原用人单位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

  

2、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携原就业报到证及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在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改派申请表。

  

5、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联系电话:0731-,,)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

  

6、持就业报到证、本人毕业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7、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8、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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