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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上海市居住证》七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上海市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人员(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对应专业和职业。 五、无违反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左边法律右边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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