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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院统一领导,自主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的要求,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复试工作。 2、学院将按专业成立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面试标准 1.申请人须满足《上海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愿意从事我院相关专业的学习和研究。对所选专业具有较清楚的了解和理解。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研究的综合素养。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综合反映能力。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审核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并电话通知申请人本人。 2.认真组织复试,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分为英语和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30分,专业综合为70分)。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推免生复试形式原则上推荐网络远程面试(腾讯会议),具体设备及环境要求、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 5.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注意: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禁止他人替考和助考;禁止以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禁止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禁止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若有违反,视为作弊,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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