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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户口登记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为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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