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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虽然被继承人已经离婚,但是其孩子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其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由您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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