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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房者必须是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 2、本人在上海无房; 3、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63个月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也就是说购房之日起必须连续缴纳5年以上。 夫妻中一人符合条件就可以以这一人的名义买房,两人都符合就可以以两人名义共同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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