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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且持证期间正常缴纳上海社保累计满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个税一定要和社保匹配,且不能出现未申报个税的情况;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7年2倍居转户
持有居住证、社保、个税≥84个月,近48个月内有36个月社保和个税基数≥2倍
7年1.3倍居转户
持有居住证、社保、个税≥84个月,近48个月内有36个月社保和个税基数>1.3倍,取得中级职称
5年3倍居转户
持有居住证、社保、个税≥60个月,近48个月内有36个月社保和个税基数≥3倍
5年1倍居转户
临港新片区工作,持有居住证、社保、个税≥60个月,近48个月内有36个月社保和个税基数≥1倍
5年2倍居转户
张江科学城工作,持有居住证、社保、个税≥60个月,近48个月内有36个月社保和个税基数≥2倍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
4、落户地址证明材料;
5、社保个税材料;
6、子女随迁的需要提供子女相关材料。
7、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8、其他补充材料。
一网通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
打印调档函将档案调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预约时间hr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审核通过,落户公示7天。
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