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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畅全日制读的博士不算工龄,在职读的算工龄。2、读博士之前工作过,等读完博士后再工作时,读博士前的工作时间算工龄。 博士应该不算工龄``如果是博士后的话``那应该算``` 具体博士与博士后的关系我就懒得扯了``` 总之一个在读``一个工作`` 1、全日制钉的博士不算工龄,在职读的算工龄。 2、读博士之前工作过,等读完博士后再工作时,读博士前的工作时间算工龄。 如果你进的是事业单位,是会算的。 外企也会。 但有些民企不会算进去。 在职读书,当然算工龄也算工资呀!!! 工龄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工龄,工龄不用连续计算,可以中断累加 根据《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后的在校学习期间,计入工龄。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档案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包含研究生期间在内的学习时间能否作为当事人的“工龄”要看适用单位及当事人学习方式等确定: 一、单位自身内部认定的“工龄” 1、当事人在入职前的学习及入职后的脱产学习期间:要看该单位具体政策规唬是否认可; 2、当事人在职期间的在职学习,因不属于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当事人仍然在职工作,因此应作为当事人的工龄; 二、与社保相关的“工龄” 实际上,社保已经不使用“工龄”这一概念,在计算当事人待遇等时适用于“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1、当事人参加工作之前的学习不计入“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2、当事人参加工作后的学习,只要依然是由所在单位为其参保缴费中,就作为其“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在武汉市也是不算的,全日制的都不算,相反如果在职的就算,我的弄了大半年,最后说读书的时间都不算,没办法! 不知道你所问的工龄是什么意思,但是试用期和这些都没关系,只要你开始一个工作,都会有试用期的,你能力再高,水平再好,人家也不知道你能否胜任这个岗位不是?你能否接受这个工作环境也是一个问题,这是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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