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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9月1日(星期日),8:00-17:00。 报到地点:报到前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审查 入学时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学位证书,携带毕业证书即可)用于入学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 ①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同学,告知本人所在党组织通过上海市党管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入组织选择“中共上海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学院成立党委的)或“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学院未成立党委的),并同时开具相应抬头的纸质版介绍信。 ②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同学,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至单位填“上海理工大学XX学院”。 ③入学后,同学们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学院党组织报到,并提醒老师网上确认接收组织关系(外省市转入的同学需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中新增信息),由学院统一将新生党员名册汇总、并交组织部。 (2)定向就业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 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2、团组织关系注册 团员入学报到后,持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属学院分团委办理。若团员证遗失,需前往入团所在处办理遗失证明,入校后持遗失证明到校团委补办。 四、户籍和户口迁移 1、上海市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非上海市户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挂靠学校集体户口。 3、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学生在结束学业后应当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无学籍的学生不能将户籍留在学校集体户口。 5、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注意: ①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②市外迁入凭“户口迁移证”,市内移入凭“户籍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③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迁移证超过有效期仍可办理; ④相关材料入学后由学院统一收取交保卫处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10月31日,建议学生将相关材料复印留存。 五、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由学生本人和父母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除享受与校源地助学贷款一样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外,在最长借款期限、还款以及银行放款等方面存在优惠、快捷等特点,建议学生首选办理生源地贷款。 校源地贷款:请关注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网(学生工作栏相关通知。 温馨提醒: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仅把贷款以外的费用存入农行卡即可。 六、新生接站 为方便新生报到,届时学校将安排轨道交通站点到校区摆渡车。 摆渡车时间:9月1日8:00—16:00;地点:8号线黄兴路站1号出口和12号线爱国路站2号出口。 七、其他 1、开学报到时在各学院领取“校园一卡通”。 2、新生入学开卡缴费事宜详见《2019级新生入学财务须知(研究生)》。 3、请自备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 4、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 5、咨询电话:(021)。 6、请扫描下方左边二维码右边,关注“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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