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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拒不迁出户口,新房主或可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至“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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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卖房房后不配合将户口迁出,户口问题就成了新房主的一件麻烦事。我们国家不能强制迁户口,即使新房主到法院起诉也没有用,因为户籍问题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畴。原房主的户口可能会一直在房屋名下,当房屋再次交易时,即使降价也不一定能卖得出去。特别是买学区房的朋友,很可能学位用不了。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或可解决“户口钉子户”难题。

  

北京市拟出台“公共户”,解决“空挂户”问题

  

  

为积极回应群众对户籍管理政策的期盼,解决当前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依据现行户籍管理法规政策,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六类人群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根据“公共户”临时代管户口的特性,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的管理措施。一方面,公安户籍派出所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共户”进行清理,对具备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户内人员动员其迁出,对拒不配合的,依据当事人承诺,实行强制迁移。

  

另一方面,对于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房屋权利人强烈要求原户内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根据房屋权利人申请,直接将其户口迁至“公共户”。这意味着新房主或可直接向户籍派出所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至“公共户”。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中,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民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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