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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了解教育政策 上海市统一的政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划重点: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孩子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重点提示:各区县分配学校基本以居住证地址为依据,故要求大人《上海市居住证》、孩子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自购房)或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这三者的地址要保持一样。 以上只是市级层面的基本要求,各区县因为教育资源不一样,故会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每年3月份左右会就招生工作发布政策,因此各位家长务必就自己《上海市居住证》所在区县的政策予以了解。各区县政策都具有延续性,所以建议家长在孩子就读的前一年就可以着手了解相关政策。如果家中有2019年就读一年级的孩子,可以2018年就开始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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