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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交易 下家购房后 上家户口不愿意迁出 出现老赖,永远的痛啊! 知乎大神是这样回答的: 1、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 2、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 3、如原房主拒绝配合,从左边法律右边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神马?TMD无解! 上海房产新规:2018.3.1日开始,新版网签合同更新条款,上家若有户口,现在可以强制迁出了(亲爱的客户们!您再也不用担心户口纠纷问题了。) 强制迁户口! 太给力了 消息属实吗? 真相在这里! 在网上房地产 下载了最新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划重点 ↓↓↓ 1、新版合同明确规定了,上家必须在30天内,履行约定的户口迁移条款。 2、没有及时迁出,上家要缴纳违约金,按天计算。 3、30天后没迁出,直接上“公共户”。 独家点评 这种涉及政府多部门的工作调整,不是房地局自己决定的,应该是各方面会协商后的结果。今后有关部门都会全力配合的。对全款法拍房肯定会是利好,详细细节,我们正在和交易中心确认中。 以前合同内容买卖双方都会涉及到户口迁出的内容,但是不可避免会遇到执行难的状况,因为户口如果没有地方接受迁出户口的话,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对买家权利是一种侵害。现在有专门地方接受户口为解决纠纷提供可执行方案。可以看出上海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最新的版本越来越完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对于买房的,特别法拍房的同学来讲 这真是一大利民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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