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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即将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依据教育部及我校《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8〕78号)(附件1)文件精神,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和录取。 推荐工作统一于2020年的9月下旬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工作,接收工作统一于2020年的10月下旬结束。 二、组织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推免工作。 推荐阶段:中乒院及各二级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由二级院长、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任小组成员,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过程备案(附件4)。 接收阶段: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科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立若干面试专家组,负责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 三、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我校推免生名额比例(预计九月中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各单位推免生名额。 四、申请办法与工作程序 (一)申请办法: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于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以各二级学院要求的时间为准。 1.《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素质拓展本。 3.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4.外语成绩证明。 5.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荣誉证书。 6.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课题证明可提供复印件,需课题承担单位科研部门证明)。 7.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 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同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名为“院系+姓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工作程序 1.2020年7月15日前,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完成推免细则的制定和公布。推免细则包括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流程、综合测评标准、择优遴选办法等内容,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及其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汇总和工作程序备案表(附件3、4)、个人申请表(附件2)原件及申请人PDF文档于7月22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人PDF文档按姓名学号命名打包压缩,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其他文件纸质版交至绿瓦大楼1001研究生处)。 3.2020年9月中旬,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确定各单位(类别)推免生名额并上网公布。 4.2020年9月中旬,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在初选名单中确定拟推荐名单,经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研招办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2020年9月25日(暂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系统,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7.2020年9月28日(暂定),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推免系统上填报志愿。(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8.2020年9月底至10月上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开展推免生复试,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9.2020年10月中旬,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0.2020年10月底,我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上报推免系统。 五、其它 1.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2.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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