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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进一步优化无锡市应届高校 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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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无锡市在《关于优化人才引进相关手续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37号)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锡就业相关手续,现将具体内容函告如下:

  

一、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手续

  

在无锡市2019年7月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和报到手续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手续。已在锡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持与录用单位签章生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就业协议书”)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二、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手续

  

毕业生如需进行市内外就业调整,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无需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毕业生解约、报到证改派等手续。

  

三、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手续

  

在锡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时,由录用单位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非公性质单位注明其注册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见附件)、转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毕业院校可据此转递档案。

  

四、其他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及落户手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函告。

  

附件1:无锡市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无锡市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23.2kB)

  

附件2:关于进一步优化无锡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的函(1).PDF

  

-(1.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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