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2-22 15:01:10 0
问:人才引进中的“重点机构”具体指哪些单位?
答:“重点机构”涵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其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研发中心,以及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含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问:通过重点机构申报人才引进,对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学历学位须通过验证。
问:个人能否直接申报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答:个人不可自行申报。人才引进的申报主体是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向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中央在沪单位及市属单位向市级部门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级部门申请。
问:若配偶不符合条件,主调人能否单独办理落户?
答:可以。配偶不符合随调(迁)条件或放弃申请时,主调人可自行办理落户手续。
问:配偶“随调”与“随迁”有何区别?
答:配偶在上海正常工作可办理“随调”落户;配偶目前处于无(失)业状态则可办理“随迁”落户。
问:配偶随调时,提交纸质材料是否需要双方单位人事到场?
答:不需要。仅需主调人单位人事携带申报所需材料至受理点办理即可。
问:人才引进申请人的子女能否随迁落户?
答: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中“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子女,以及16周岁及以上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问:子女户籍与主调人不一致时,能否随迁?
答:可以。若子女户籍与配偶一致,需选择“与配偶一致”;若为其他户籍,则选择“其他”,并按子女户口簿准确填写户籍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问:申请人与配偶在上海名下无房产,户口应落于何处?
答:可申请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
推荐内容•••
2025-04-23
2025-06-06
2025-06-18
2025-07-17
2026-02-18
2026-02-21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