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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办理流程、家属随迁问题

网站管理员 2025-04-23 14:18:29 0

关于人才引进办理流程、以及家属随迁随调问题安排如下👇


1、引进人才户籍落户本市后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第1条:关于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办流程

本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 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告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审核时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时

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 5 天

4:迁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 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2条:关于家属随调随迁



办法第十二条所称“未成年子女”,是指 16 周岁以下的子女 以及 16 周岁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凭证。16 周岁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凭证。配偶随调(或随迁)的,需 提供在沪参加社会保险凭证(或退休、失业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和户籍凭证。引进人才收养子女随迁的,按市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第3条:关于信用监管机制




人才引进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和失信名单制度。单位和个人应 当书面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电子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严禁隐瞒和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 列入失信名单,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单位或个人再申请的 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 务平台


人才引进落户虽然很热门,但真的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容易,对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都有一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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